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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新获中央环保专项资金2.062亿元

发布日期:2024-12-27 18:34 浏览次数:

我市获得2025年提前下达中央环保专项资金2.062亿元,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坚强支撑。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立足主责主业,围绕美丽滨州建设实干大干,做实做优绿色生态文章,为品质滨州建设厚植绿色动能。

一是聚焦科学谋划项目,助力生态环境改善

市生态环境局深入研究中央生态环境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结合自身职能和工作实际,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出发点,按照项目库管理要求,按年度超前谋划,提前做好项目的研究论证、组织入库工作。2024年以来,我市纳入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的项目数量27个。

二是聚焦争取上级资金,助力品质滨州建设

市生态环境局领导和有关科室负责同志积极主动向生态环境部以及省厅汇报对接,争取政策资金支持,积极协调和指导县区加大力度争取上级资金,截至目前,争取2025年提前下达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共计2.062亿余元,较去年同期增长89.37%,其中大气资金8413万元、水资金3326万元、土壤资金544万元、农整资金8337万元,实现争取上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突破性进展。

三是聚焦资金项目管理,助力资金绩效提升

强化资金项目“全生命流程”闭环管理,优化财政资金配置,增强资金使用效益,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狠抓衔接资金项目事前绩效目标审核、事中绩效运行监控和事后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全面发力项目质效提升,着力提升环保资金项目绩效管理水平。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坚决落实生态环保项目储备制度有关要求,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进一步做好项目储备及和监管,尽快形成有效投资。同时,按照资金和项目管理相关要求,严格对照绩效目标,加快预算执行,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确保资金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强化绩效管理,充分发挥投资效益,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以生态环保投资和项目作为支撑,助力富强滨州环境品质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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