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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同意无棣县宇鑫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联网备案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2-30 16:16 浏览次数:

依据生态环境部、公安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6〕2号),市生态环境局无棣分局按照生态环境部《在用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系统及联网规范(试行)》(环办大气函〔2016〕2101号)、《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机构技术规范》(环发〔2005〕15号)以及《山东省机动车环保检验运营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会同专家组,对无棣县宇鑫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的环保检测线联网建设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经专家组核查,该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满足《在用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系统及联网规范(试行)》、《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18)及《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要求,并向市生态环境局提交了有关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经审核拟同意其联网备案,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30日-2024年1月2日(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滨州市生态环境局接受反映拟联网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有关情况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二、拟联网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检测方法

备注

1

无棣县宇鑫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山东省滨州市无棣县碣石山镇小吴码头村西头

刘波

1、简易瞬态工况法

2、双怠速法

3、自由加速法

4、加载减速法

新建

三、公示期间举报电话

电    话:0543-3157160 3186801

通讯地址:滨州市滨城区渤海十八路669号滨州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污染防治科 

邮    编:256600



滨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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